联系人: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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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28楼28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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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泰盛路(兴陵路-凤凰路)工程已由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泰盛路(迎春东路-凤凰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海发改发[2019]82号 批准建设,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东部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泰盛路(兴陵路-凤凰路)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规模:新建泰盛路全长3740米,宽30米(部分路宽37米、25米),占地111084平方米,30米横断面采用七幅路断面形式,为2.5米绿化带+2.5米人行道+3米非车行道+14米机动车道+3米非车行道+2.5米人行道+2.5米绿化带;37米横断面为,2.5米绿化带+2.5米人行道+3米非车行道+21米机动车道+3米非车行道+2.5米人行道+2.5米绿化带,25米横断面为,2.5米绿化带+3米非车行道+14米机动车道+3米非车行道+2.5米绿化带,项目含两座桥梁,泰盛路大冯河桥长40米,宽25米,泰盛路大寨河桥长40米,宽30米;敷设雨水干管3740米,污水干管3740米;栽植行道树1247颗,布置路灯250盏,设置交通标志6处。
2.5 付款方式:按年度支付,每年年底结算当年实际检测工程量80%的费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上述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每次付款时,中标人应按照现行的国家税收政策,出具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专项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市政工程检测。
3.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都必须符合本项要求)。
3.4投标人在承担检测业务所在地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应当满足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都必须符合本项要求)
3.5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检测技术能力水平评价证书,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注:第3.7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4.1请投标人于2024年4月 17 日至2024年4 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至11:00,下午2:00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扫描以一个PDF文件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投标人发送邮件时须预留手机号码,材料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联系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发送相关招标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次招标信息通过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以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